特色 :
成員享有高度自治權力,他們透過一個自行組織的執行委員會安排及組織活動,培養他們有自治自務的能力。
年齡 :
15歲至20歲
人數 :
每團不少於12人,最多不超過36人(如人數超過36人,可申請開辦多1團)
領袖 :
每團最少有1名持有領袖委任書之領袖,如該團有男性及女性團員,則必須有男性及女性領袖。
集會形式:
深資童軍團以自務和自治方式,透過一個自行組織的執行委員會安排及組織活動。因此,深資童軍之團集會均富彈性及多樣化。
徽章制度:
深資童軍獎章
榮譽童軍獎章
獎章式樣: